规定外部董事设置义务和董事报酬决定方法透明化的修改后新《公司法》4日在参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并成立。目的是通过强化来自外部的检查功能并加强企业治理,来提升市场的信任度。除部分内容外,新法将于2021年内施行。
法务省称,东京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企业大部分设置了外部董事,而为了进一步确保国内外投资者的信任,将把这一举措规定为义务。
有关董事的报酬,日产汽车公司前董事长卡洛斯・戈恩事件中也曝出了决定方法不透明的问题。修改后的新法要求董事会规定报酬的决定方针,并必须公开有关概要。
新法还规定,为促进积极的经营,董事遭到就自身的业务被追究赔偿责任的起诉时,公司可补偿律师费用及赔偿金。(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