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财政部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明确,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财政部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年具体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经中国、厄瓜多尔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自身权益。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并提供担保的,可以于次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汇总缴纳税款。
下一步,财政部将重点从六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77亿元,同比下降2.3%。印花税888亿元,同比下降16.2%。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256亿元,同比下降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