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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第一财经 2020-05-11 17:42:37

责编:伍康

金正大5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万连步、李计国5月8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万连步、李计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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