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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称“疫情下危中伏机”,外汇局9项新政稳外贸基本盘

第一财经 2020-05-20 16:23:01

作者:杜川    责编:于舰

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成为了疫情形势下稳定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

“我们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感触良多,从结果上看可谓危中伏机,从数据上看是给跨境电商出口带来了一个特殊高潮。此次外汇局政策的出台可以说给跨境电商企业注入一剂强心针,无论是从企业理顺内部业务流程还是整体资金通路都有了更强有力政策支撑。”谈及疫情下的公司经营,主营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随着海外疫情持续蔓延,部分跨境电商企业经营受到冲击,产品推广也受到一定影响,如何及时、高效地从金融服务方面寻找突破口,缓解疫情对跨境电商的冲击成为金融业近期面临的重要挑战。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成为了疫情形势下稳定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

据海关统计,2019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的进出口达1862亿元,同比增长38.3%;市场采购贸易出口5630亿元,同比增长19.7%。今年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34.7%,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同比增长50.9%。

与传统贸易相比,贸易新业态多元的市场主体、高频的线上交易模式,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放宽贸易新业务外汇政策,优化外汇服务,实施“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主要包括9项支持政策: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便利企业外汇业务远程办理、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等内容。

拓宽结算渠道,跨境电商迎多项红利

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以往由于资金链条较长、业务旺季时企业发货量大、物流结算频次高,企业急单催付的情况很多。

“新政缩短了从境外资金平台收款到结算至境内关联企业、再到境内服务企业之间做结算的资金链条。一方面节省了企业的财务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缩短资金链条也使得交易更灵活更有效率。”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

根据《通知》,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据测算,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约占出口额的40%。同时,解决海外仓出口因市场供求情况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或高于出口报关价格),出现实际收汇与出口报关金额存在差异的问题。以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后应及时、足额收汇,同时企业需要从境内汇出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这意味着,《通知》提高了企业跨境收支的灵活性,将减少企业资金跨境占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对于跨境电商而言,资金安全和合规一直是企业的难点和痛点。

“近年来随着有跨境支付资质机构的介入,逐步理顺企业的跨境资金清算流程,每年仅我们的企业就有数以十亿计的结算量通过跨境支付机构分发给我们大量的供应商。如此大规模的业务,企业对于支付机构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及业务合规性也都有所要求。”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传统贸易中,银行主要依据企业提供的报关单、合同、发票等传统纸质单证,为企业办理贸易项下外汇业务,往往难以满足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结算诉求。

在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方面,《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也为银行在新业态领域提供便利化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支持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开展外汇结算,有利于银行发挥其跨境资金清算的优势,丰富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交易便利化水平。

此次政策改革引入了多元化的市场服务机构,丰富了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这将推动包括支付机构在内的市场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的便利化水平。”富友支付助理总裁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王建国认为;中国民生银行交易银行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通知》将极大提高商业银行为中小微企业、个人外贸参与者提供跨境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为解决新业态中小额分散贸易结算成本高、收款周期长的“痛点”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利于激发外贸新业态的广大市场主体更多的活力,也将有助于市场主体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

有棵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将银行引入跨境结算业务中,对电商企业来说,是企业结算的规范化和保障跨境电商企业资金效率的又一大有力推进。“业务规模、风控及监管层指导等多方面来看,银行都是更具备实力和能力的一方,企业日常经营中核心的资金结算环节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基本解决了企业在资金安全和合规方面的担忧。”

另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则被认为是此次新政带给企业的隐形政策红利。

有棵树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跨境电商企业多方面结汇业务纳入银行体系,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水大幅提升,从原来数亿到几十亿结算量纳入,整体的业务能力和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得到银行的认可。

支持贸易新业态,有利于稳就业、稳外贸

在全球贸易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格局、贸易模式、贸易规则均已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我国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贸易主体和交易笔数成倍增加,如2019年跨境电商收支超过10亿笔,贸易方式和形态交叉融合,贸易新业态表现出与传统贸易不同的特征。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指出,首先,依托数字网络、移动互联技术和贸易领域的专业化分工,全球贸易参与门槛大幅降低,小微企业及自然人已成为国际贸易重要参与者;其次,全球贸易的供给端和需求端的联系更为紧密,“创新化”的生产引导消费与“定制化”的消费驱动生产并存,全球商家和消费者7*24在线交易,突破传统贸易的交易时间限制;最后,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电子支付更加便利,全球物流更加快捷,海关监管流程更加优化,推动“买全球、卖全球”成为现实,国际贸易的空间限制不复存在。

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陆续推出,跨境电商规模化发展也在进一步加快,贸易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

从《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再到《通知》,相关外汇政策措施不断拓宽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结算渠道。

“银行直接参与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产品建设,推动跨境电商收结汇服务市场多元化发展,制度制约逐步减少。”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实际上,早在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2019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记者了解到,截至5月20日,全国经国务院批准在105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14个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并制定了《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跨境电商能够突破传统贸易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扩大中国制造的全球影响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通过专业化的综合服务,可以帮助小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并降低报关、物流、结算等外贸综合成本。”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支持贸易新业态的发展,有利于稳定就业、稳定外贸、促进转型升级。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外汇局将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更好满足贸易创新发展诉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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