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方面的不少短板和问题。为了改进这方面工作,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在5月20日发布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重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卫防控救治体系即将展开一轮硬件建设。
《方案》要求,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方面,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而国家、省级疾控中心要求具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推进中国疾控中心菌毒种库和相关实验室升级改造,支持省级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等建设,加强和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装备配置。
其次是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下同)床位,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
此外要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方案》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诊治、医护人员培训的主体力量。
此番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公共卫生系统的弱化,包括人才流失、经费不足,是从2009年的医疗系统改革开始的。在那之后,公共卫生系统的核心功能弱化,没有很好地进行疾病监测、病原学检测,组织制定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动员组织整个社会共同控制疾病。”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家杨功焕认为。
不过,她同时认为,单纯给钱给设备并不能解决疾控系统的问题,还需要给疾控体系一个身份。疾控的地位不明确,对于传染病防控体系没有话语权和决策权,防控依然存在障碍。
事实上,自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危机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加快全国疾病预防体系建设。经过十余年的建设,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功能不断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经过这十几年的建设,很多地方的疾控大楼都成为地标性建筑物,但防控系统除了硬件,更需要软件配套。”另一位疾控专家表示。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秦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芜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业内人士称,由于绝大多数的罕见病属于维持状态,患者需要长期使用药物,这给药物“最后一公里“的规范化、便利化、合理化落地带来挑战。
截至2023年,我国婴儿死亡率降至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6.2‰,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5.1/10万,我国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得了甲型流感后产生的免疫反应,对乙型流感不能提供有效的免疫保护,也就是说,即使本次流行季得过甲型流感,也有可能会再次感染乙型流感病毒。
包括甲流、乙流、新冠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及支原体等,这些病原体感染后建立的免疫不持久,可以反复感染。同时这些病原体没有交叉保护性免疫,可以同时感染或交替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