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获悉,深圳即将在经常项下率先开展四项先行先试创新举措,相关措施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一是货物贸易项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二是在深圳市全面推广中资机构驻海外员工薪酬结汇的便利化试点。三是对深圳市政府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其配偶或子女为外籍人士或在境外长期生活的,便利其办理赡家款项下跨境汇款。四是对来深圳工作的外籍人士,便利其为随行子女代办境内就读国际学校学费结汇。
下一步,在这四项创新举措的基础上,人行深圳中支、外汇局深圳分局将尽快推出相关政策指导意见,使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此外,人行深圳中支、外汇局深圳分局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在总行总局的支持下,切实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继续探索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推动深圳建设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先行示范区,推动外汇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上证报)
完善金融支持供应链的服务体系。研究建立产业支持导向、普惠小微导向的金融监管考评机制。
紧紧围绕宜居城市建设,抓紧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中村改造、建筑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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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能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