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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以制度集成创新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第一财经 2020-06-02 23:12:49 听新闻

作者:社论    责编:黄宾

海南被赋予了自由贸易港的地位,就更应具有学习的精神,创新的精神。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要建设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国家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做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而要实现上述“三步走”目标,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创新,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

不论是当年经济特区的设立,还是后来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到现在自由贸易港的设立,除了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外,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这些区域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通过创新实践谋发展,然后将成功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的更大范围内推广。

根据今年全国两会国家发改委的报告,2019年向全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49项制度创新成果,累计复制推广223项。另据资料,上海自贸区自2013年成立6年来,已经累计形成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设立,创新仍然被摆在了重要位置。《方案》中“基本原则”强调,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全方位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层面的支持,二是创新主体在底线思维基础上的大胆探索。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海南省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抓紧落实政策早期安排,以钉钉子精神夯实自由贸易港建设基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支持海南大胆改革创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具体立法安排上,《方案》提出,要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不是地方法规,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其影响深远。同时《方案》要求,要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这些都是国家层面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支持。

在大胆探索上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底线思维和明确的创新方向。

底线思维就是要循序渐进,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通过完善监管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监管创新支撑高水平开放,及时纠偏纠错,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正确、健康发展。

创新的总体要求是,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这是一个总体要求,具体的落实措施还需海南方面拿出来。海南被赋予了自由贸易港的地位,就更应具有学习的精神,创新的精神。一方面要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另一方面,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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