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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政策

第一财经 2020-06-08 12:11:26

责编:伍康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开放和资本项目的开放政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金融政策。在跨境贸易方面,我国的经常项目的资金汇兑已经完全开放,所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资金汇兑要实现高度的便利化,商业银行所进行的真实性审核,全面从事前的审查转向事后的核查。同时,我们完善新的跨境贸易形态,比如离岸贸易、转口贸易的跨境收支的管理政策。建设便利跨国公司全球结算中心运行的政策环境。在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探索适用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直接投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的境内有限合伙人)的两项制度。

在跨境融资政策方面,在海南建立新的跨境融资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的跨境融资政策管理框架,实施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自主的跨境融资。同时,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推进,探索扩大海南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考虑到金融开放政策有很强的外溢性,需要以现有的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

服务于海南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能力的建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政策,丰富海南的金融业态。培育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于开放型经济的金融能力,支持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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