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决策如何更透明、更科学,减少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发生,可以说是国家治理层面的长期话题。在地方债发行力度加大的今年,呼声颇高的“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度,部分地区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广东省司法厅起草了《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拟确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并就相关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江苏则在上个月的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决定8月1日起施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指导,并规定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并不是什么新鲜名词,数年前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就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欲施行这一制度的原因,就是近年一些地方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违法决策、专断决策、应及时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时而发生,既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现行官员考核制度很容易促使地方干部“大干快干”,在调动时只需要通过离任审计,之前的项目就与已无关了。决策失误的成本太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乃至各种烂尾工程,就有了滋生的空间,其间甚至暗藏种种腐败问题。如此前备受关注的贵州小县独山举债数百亿,留下一堆形象工程、烂尾工程,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远超财政收入,就是极端的例子。
无疑,官员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政策实施后,主政官员专断独行、乱拍板的行为会少去许多。比如,以往上一任造成的烂摊子交给下一任,下一任又新官不理旧事,时有发生。严格的问责机制落实到位后,责任终身制,调走、退休、辞职都不能免责,终身追究。
然而,这一制度之所以数年前提出后未曾全面推行,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政府官员因怕出事而选择懒政,即干脆不作为、尸位素餐,挫伤部分决策者的积极性。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从本质上来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束缚不是脚镣手铐,更像是一道紧箍,重点在提醒主政者敬畏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而且,针对可能挫伤官方积极性的担忧并非没有解决方案。一方面,可以在制度设计上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以及设置“免责”情形。如此次广东省文件就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并规定决策事项的例外情形,对财政政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其他事项的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一方面,有惩罚也应该有奖赏。既然主政者要对重大决策终身负责,那么当一个重要决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时,对主政者也应该记功一件,不管在任、离任还是退休。只有赏罚分明,才能让行政服务运转良性循环。
值得一提的是,因后疫情时代稳投资促经济恢复的需要,今年地方上马的基建项目会越来越多。截至7月中旬,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尚有约1.5万亿元专项债等待发行,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催促地方加快发债,并对资金投向划了重点。
这样的背景下,既要加大基建投资力度稳经济,又要管住地方政府“乱拍板”,一项完善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今年前两个月新增债券发行进度慢于去年,后期发债进度有望提速
资本招商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无序盲目的资本招商。
受楼市低迷,去年地方卖地收入继续普跌,但降幅缩窄,今年地方对卖地收入预期明显分化,将呈现整体底部运行、区域结构性复苏的态势。
地方财政的困难,以及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说法的流行,反映出在整个大变局、大转型的条件下,各级政府的现实压力,也反映出政府思维转型、行为转变的迫切性。
地方债利率持续下行,一些财力雄厚的地方开始探索提前偿债,以节约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