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就医问题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在带量采购降药价、全面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的同时,医保制度改革也在持续推进。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主要针对职工门诊支付负担问题,提出了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其中关于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大幅减少的内容,引发不少讨论。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统账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改革方案是,职工个人缴费继续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则全部计入社会统筹,不再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未来职工个人账户每年将减少单位划入的部分,该部分占个人账户金额的近一半。如某职工缴费基数为1万元,原本个人账户一年可入账4560元左右,改革后只剩下自己缴纳的2400元部分。
官方的解释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医保的“共济”性。因为目前的情况是,作为医保缴费主力的年轻人整体而言生病较少,个人账户医保资金结余越来越多,根据国家医保局《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当年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当期结存1116亿元,累计结存8426亿元。
而以退休人员为主的老年人医疗花费较多,个人账户入不敷出,负担偏重。医保个人账户无法在人群之间分散费用风险,从而导致医疗负担畸轻畸重,无法实现医保体制最核心的功能:互助共济。
此外,经审计还发现医保个人账户滥用和套现问题,不少人把医保卡当作购物卡使用,购买生活用品,且药店与消费者达成“共谋”。据国家审计署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结果显示,1.4亿元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被提取现金或用于购买日用品等支出,涉及539家药店。
很明显,通过改革扩大医保社会统筹的“池子”,对需要使用医疗保险的人而言无疑是福音,这也体现了保险的根本属性:共济。
与此同时,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也体现在此次改革之中。《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账户可以在直系亲属之间互助共济、打通使用。即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而在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个人账户资金仅供参保人自己支付医疗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付。但由于个人参保时间长短不同,年龄及身体状况不同,缴费时间长且身体健康的人,其个人账户就有较大节余闲置不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既能提高家庭成员之间门诊支付的互助共济能力,也体现了家庭自我保障功能。
应该说,医保体现共济性是改革的方向,但如果财政及医保资金充裕之后,为体现个人账户对于医保缴纳积极性与社会公平的意义,可适当将统筹资金再度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既兼顾公平,又能促进职工缴纳医保的积极性。
“‘住院15天强制出院’的现象背后,究竟是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医院谁的责任?”业界争论,久久不休。
下一步要强化就医地管理力度。重点是加大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审核,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内开展异地就医大额费用经办联审工作。
建议国家医保局层面尽快出台相应的异地就医监管规则和指导方案,并在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异地监管子系统中搭建异地就医协同监管模块。
截至202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3.34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持续提升。
据介绍,在2022年剔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重复参保、无效数据近4000万人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剔除跨省重复参保1600万人,考虑“去重”影响后,参保人数在2023年实际净增约400万人,参保质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