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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为民企参与混改提供制度保障

2020-09-16 21:04:02

作者:社论    责编:许云峰

国企混改要加快推进,民企的意愿至关重要

近年来,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其中引入民企等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堪称最受重视的内容之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民营企业主动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和优秀国有企业交流合作,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众所周知,国企乃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国企在高速增长时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当下国企受体制机制因素影响,效率和民企存在不小差距,所以引入民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才会被如此倚重。

具体而言,混改的本质是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社会资本,使股东结构多元化,此时国企必须为业绩所驱动,必须为股东负责,必须投入市场怀抱,迎接更直接也更充分的竞争。而竞争正是激发活力的良药。在竞争中,以前国企躺在温室里养出的那些坏习惯,比如机关化、行政化、“等靠要”、奖惩不明等必须改掉,因为如果一个民营企业存在这样的问题,那就离被淘汰不远了。

不过,自2015年下发《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至今,国企混改进度并没有预想中的迅速,这其中既有国企本身没有完全准备好的原因,也有民企对于当前制度环境迟疑的因素。因此,当前要让国企混改加速推进,通过制度和政策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让民企放心参与,十分关键。这也是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让民企积极主动参与到改革大潮的重要途径。

无须讳言,国企长期存在的内部行政化色彩浓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是民企颇为忌惮的因素之一。未来,需要通过国资委由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让国企逐步褪去行政因素。去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就提出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更多聚焦资本布局和回报。

此次《意见》亦提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具体包括规范沟通协商内容,创新沟通协商形式,加强对商会和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可想而知,如果一切依照公开的法规制度行事,不进行事中事后的行政干预,民企的这一担忧也就可以彻底释怀。

与此同时,混改应履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等基本流程。并保证所有流程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不故意设置障碍。至于程序的规范,则要求国企混改过程中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参与混改的国企不能以引资为目的,要真正给进入的资本以充分的权益保障,包括决策层和执行层人员安排;参与混改的民企也不能以争取享受优惠政策为单纯的目的。双方的目标应该趋于一致,即令国企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总体而言,国企混改要加快推进,民企的意愿至关重要,只有让民企对于参与混改过程中的诸多顾虑打消,让民企觉得有利可图,双方才能一拍即合,共同致力于利用自身优势做优做强混改后的企业,获得共赢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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