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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修订条例:生活垃圾重新分类,未分类投放最高罚50万

第一财经 2020-09-28 19:30:17

责编:殷晴妍

9月28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修订草案共八章57条,提出将生活垃圾的分类修改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增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提出限制过度包装、快递外卖包装物减量,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最高罚款从条例规定的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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