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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与民企“战略性组合”为国企注入市场化基因

2020-09-28 21:03:06

作者:社论    责编:许云峰

混改或“战略性组合”后的国企还应该善用民企的制胜法宝,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激励制度以及减少内部行政化色彩。

作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国企改革这一“难啃的骨头”正一点点被突破。

9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明确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总体目标,要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为实现上述目标,特别是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会议提出国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进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和以往提到兼并重组指国企间的兼并重组相比,这是一个新提法。

众所周知,国企乃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国企在高速增长时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当下国企受体制机制因素影响,效率和民企存在不小差距,所以在改革过程中,数次提到要与民企深入合作、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推进国企民企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印证了混改将进一步深化的预期。

实际上,不论是混改还是与民企兼并重组,本质都是为国企注入市场化基因,做优做强。如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社会资本,使股东结构多元化,此时国企必须为业绩所驱动,必须为股东负责,必须投入市场怀抱,迎接更直接也更充分的竞争。而竞争正是激发活力的良药。在竞争中,以前国企躺在温室里养出的那些坏习惯,比如机关化、行政化、“等靠要”、奖惩不明等必须改掉,因为如果一个民营企业存在这样的问题,那就离被淘汰不远了。

与此同时,混改或“战略性组合”后的国企还应该善用民企的制胜法宝,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激励制度以及减少内部行政化色彩。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把企业的外部关系,特别是与政府、与出资人的关系必须要明确、要理顺。就国企改革而言,不是私有化、去主导化,而是市场化、去行政化,要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重点理顺四个治理主体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企业党组织的权力义务关系,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本次会议亦提出,国企必须发挥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就激励制度而言,除了前一阶段重点提到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未来在国企的制度激励、人才引进和技术攻关等层面,需要超出预期、更有突破性的举措。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至于国企长期存在的内部行政化色彩浓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是民企颇为忌惮的因素之一。未来,需要通过国资委由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让国企逐步褪去行政因素,行政不干涉具体经营事务。此次会议也提到,要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值得一提的是,国企民企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还涉及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整合。因为国企大多位于上游,是经济的主干,而众多民企大多位于中下游,是经济的枝叶,两者配合和组合既是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关键,也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完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比政策文件本身,此次会议对于国企改革的进程显得更具紧迫感,随着顶层设计的完善,国企改革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注入市场化基因让国企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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