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3日,阿联酋总统谢赫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签署了修订的《阿联酋商业公司法》,从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当地注册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此举被认为是阿联酋市场开放的重大举措,对于在中东经营的中资企业也是一项利好。
此前,根据《阿联酋商业公司法》,在阿联酋设立公司的外国投资者有权持有该阿联酋公司的股权比例(或股份比例)不得超过49%,但自由区内企业则不受此限制。阿联酋的自由区类似中国的经贸特区,在其中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或股份),但前提是自由区公司只能在自由区内开展业务活动。2018年9月阿联酋颁布了《外商直接投资法》,授权阿联酋内阁可批准外国投资者在某些行业持有阿联酋境内(即非自由区)公司最高100%的股权(或股份)。此次阿联酋修法后,外商在阿联酋全境设立公司是将不再需要阿联酋公民作为担保人,持股比例也不受限制。
阿联酋迪拜是中国与中东以及北非贸易的重要节点,当地有超过20万华人,经营着大量的中资公司,阿联酋的进一步开放,也将进一步利好中国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表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
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用能保障,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要围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持续加大行政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利用隐性壁垒实施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出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工作方案,清理一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
阿联酋宣布,将额外自愿减少石油产量16.3万桶/日的措施延长至2024年第二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