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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快评丨成都女患者事件警示:防疫同时要坚决制止网络暴力

第一财经 2020-12-09 18:17:46

作者:李攻    责编:任绍敏

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9日下午,“平安成华”以“警方通报”的形式发布了一条微博:一名男子王某因为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前,被确诊的那个成都女孩赵某某公开发声,从其描述看,因为个人信息被泄露,其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她说:“我只是一个确诊患者,发现确诊后第一时间配合防疫部门做了流调工作,把自己的行踪如实上报给了防疫部门,以免疫情扩散。目前我正在医院治疗,隔离期间,我看到网络上有关于我的流言蜚语,很多是对我和我家人的诽谤和谩骂,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攻击我,我只是不小心感染了新冠,我也是一个受害者。”

更为严重的是,她表示:“我不太清楚是谁暴露了我的个人信息,包括我的手机号,从昨天开始一直有人给我打电话、发短信。”

这个女孩向成都人民表示了道歉。她认为自己“给大家带来了麻烦,打破了大家原本平静的生活”。其实她并不需要道歉,因为她本身就没有错,无可指责,更谈不上苛责。与这位女孩的坦诚比起来,那些泄露个人信息的人,甚至在网络上肆意谩骂的人,是否可以觉察到自己皮袍下面的“小”。

这类人,大概有两种情形,一是好奇,二是随意在网上发泄而不顾别人感受。但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形成了对这位女孩的极大伤害,影响到了她的社会形象,也会影响到她今后的生活状态。这其实就是网络暴力,这种网络暴力对这个女孩带来的影响甚至比她被确诊新冠更为可怕。

阮玲玉曾经说过一句话,人言可畏。人言可以压死人,在社会进步到今天,我们是否还可以容忍类似悲剧的发生?换一个角度讲,对那些侵犯个人隐私的人,如果是自己的亲属被确诊,是否还会去肆意攻击、谩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我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这让人感受到了这个女孩的无奈。

成都当地媒体评论说,没有人愿意成为新冠患者,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位女孩有任何主观故意,换个角度看,现在的这位女孩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这句话让每个人深思。

应该为公安机关的这次行政处罚行为点赞。一是公安机关处罚的及时性,从王某发微博泄露个人信息到得到行政处罚不到两天;二是行政处罚的警示性:公安机关提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对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相关地方也要为保护个人信息做出更多努力。根据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

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今天上午,四川省委书记、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清华在前往成都市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坚决制止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

确实,我们在防疫的同时,一定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坚决制止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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