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020年全年共作出227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222份涉及上市公司监管,5份涉及债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处分上市公司120家次、中介机构责任人员4人次、其他责任人员706人次;债券监管方面,处分债券发行人5家次、责任人员10人次。处分数量、处分力度较2019年进一步提升,延续从严监管态势,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秩序。
“管早管小管严”,防范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新冠疫情爆发后,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公告、投资者互动易等渠道炒作疫苗、口罩等热点概念,仅披露部分涉及热点题材的业务或合作,但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业务对业绩的影响,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给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深交所发挥一线监管灵活、高效的优势,对该类违规从快处理,及时发出问询函、关注函等提示市场风险,并对12单涉嫌“炒概念、蹭热点”的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予以纪律处分。
强化监管“力度”,对重大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针对违规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恶劣的案件,深交所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累计对213个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对11位违规情节极其严重的部分当事人实施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严厉纪律处分,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任职资格,强化监管威慑力。
在深化认识、学懂弄通、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更大功夫
深交所表示,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调低财务造假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增加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深交所将积极发挥互动易平台功能,通过征集投资者提问、在线图文交流、视频与PPT播放、同步视频转播等形式,为上市公司提供面向全体投资者的互动渠道。
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提升发行上市监管效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