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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万亿中央层面国资划转完成,“巨额存款”管理办法起草中

第一财经 2021-01-12 17:49:42

作者:祝嫣然    责编:杨志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加强对划转资本运作管理的监督,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办法。

财政部12日发布消息称,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财政部表示,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2017年11月,我国启动国资划转试点,2019年9月全面推开,要求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在地方层面,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此前表示,下一步主要工作是通过深化国企改革,促使企业更好地提高效率、创造效益,使划转到社保基金的这些股权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承接主体如何保值增值、如何分红、如何收益收缴将是最大的挑战。总体来说,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从大的角度看是积极的,由此带来的问题则需要制度层面进行设计。

如何让“巨额存款”发挥应有的作用?业内分析,一方面,国有企业要通过加快改革更好地提高效率、创造效益、创造价值,才能使得划转到社保基金的这些股权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另一方面,划转企业的股权分红将是社保基金从划转国资中取得收益的主要来源。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不高,要发挥划转资金的保障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国企股权分红比例。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加强对划转资本运作管理的监督,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办法。

在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可由承接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同时,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在管理这部分资产时,资产安全性应是首要目标。李锦表示,这部分划转社保的国资,其资本运作要稳妥操作,确保国资保值增值。这部分资产需交给专业人士运作,可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效益较好、有稳定收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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