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月26日印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为促进国内大循环发挥积极作用。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盘活存量难度大、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示范性强的交通、市政、环保、水利、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以及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5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主要将PPP新机制相关内容纳入,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入场难、政府履约诚信低等问题。
如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已成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刘苏社表示,推动全年投资保持平稳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回升、长期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