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有政协委员做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厘清中国法项下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范围,以增加外资投资信心的提案》。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是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的’关键少数’,强化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有重要意义。”证监会2月26日回复称,强化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配合做好《刑法》修改工作,《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在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明确规定了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并提高了刑事处罚力度,证监会将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实际控制人刑事法律责任规定。
二是配合《公司法》修改,明确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进一步完善对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规定。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范权力滥用和保障权力正当行使并重,对中外投资者一视同仁,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外资投资的信心。
中央巡视组将在中国证监会工作3个月左右。
纳入证监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14件,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9件以及“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立法的重心是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要求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交易所可适当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从严管理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等。
《退市意见》提出,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