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8日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在会上表示,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邢毓静表示,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政策咨询114条和修改建议143条,其中修改建议主要集中在投资产品范围、投资额度、账户开立、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上证报)
境外上市新规运行过程中,市场也关注到备案审批进度慢、预期性不高的问题。
随着近期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2.0版本启动,多家“跨境理财通”试点参与银行纷纷推出相关存款及理财产品优惠,其中部分定期存款产品的利率甚至高达10%。另外,还有银行推出理财资金加息券、外币兑换现金奖励、基金认购费回赠等活动,吸引投资者开户及购买跨境理财产品。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高收益的产品和优惠活动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投资,增加银行客户基础;也可能促使资金更快地流入银行,改善银行资金状况;可以增强银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银行市场份额。
业内人士称非常态化产品,并须考虑汇率风险
新版“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实施。
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