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所需的资金来源上。中国人多地少,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增加农村剩余人口人均耕地面积,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必要举措。日韩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也告诉我们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并不冲突。
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这两个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加大在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上的资金投入。但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回报率都偏低,市场化主体参与的意愿可能不强,政府主导的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源,预计将是乡村振兴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2014年中国城镇化思路发生了转变,从“以乡补城”转为“以人为本”。
中国长期通过土地管理制度和户籍制度形成“以乡补城”的城镇化格局。这种城镇化模式下,土地和劳动力要素向城市集中,但农民只分配到少数土地增值收益,也没有享受到和市民同等的福利待遇,最直接的结果是城乡差距扩大。
2014年中国城镇化思路发生了转变,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加快人口城镇化,有序引导人口流动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另一方面,朝着保障农民权益和优化土地资源国土空间配置的方向改革土地制度。这些改革朝着有利于加速城镇化推进,也符合世界经济在各国内部“集聚性”的规律。
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并不冲突,但需要政府主导的资金参与。
乡村振兴不是为了把人留在农村,而是要提高农村人口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面貌。中国人多地少,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增加农村剩余人口人均可耕地面积,从而提高收入水平必须要走的路。
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经验,也显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并不冲突。但考虑到乡村振兴所需的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建基础设施两者的投入回报率都偏低,市场化主体参与的意愿可能不强,需要政府主导的财政和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
类比全面脱贫攻坚,我们认为乡村振兴所需资金的来源主要有财政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债、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增减挂调剂和流转收入、信贷资金。
一是财政资金,如果中国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提高到韩国新村运动时期的平均水平5.8%,用2020年的财政支出计算,则未来每年至少还有9086亿元的增长空间。
二是乡村振兴专项债,乐观情形下仅建设高标准农田,就可以通过乡村振兴专项债募集资金几百亿。
三是土地出让收益,如果2021年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每年增长5%,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在2025年稳步提高到50%,那么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规模将达到1万亿左右。
四是土地增减挂调剂和流转,它为乡村振兴提供的资金规模每年有望提高到3000亿到5000亿元。
五是信贷资金,《乡村振兴促进法》有诸多部署,假定2021年新发放乡村振兴贷款占新增信贷的比例,持平于2018-2020年精准扶贫贷款的占比17.5%,在2021年存量信贷增速为12%的假设下,2021年投向乡村振兴的贷款将达到3.6万亿元。
(作者为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共同作者为张德礼、张璐)
与日本相比,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城镇化进程仍在继续,市场规模和潜力巨大,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等领域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按照工业理念办农业,进行系统策划、谋划、规划、计划,助力乡村振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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