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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项目乱局扫描:“攀高峰”背后的路径依赖

第一财经 2021-10-26 21:08:49 听新闻

作者:章轲    责编:姚君青

一些地方不仅对已有的“两高”项目割舍不下,还在为“合规”搞变通、打“擦边球”。

进入“十四五”,一些地方违规快上、抢上“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第二轮第三批、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发现,一些地方仍存在传统路径依赖,不仅对已有的“两高”项目割舍不下,还在为“合规”搞变通、打“擦边球”。

多地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突出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0月26日通报,督察湖北发现,黄石市阳新县、大冶市部分工业园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部分项目未批先建,煤炭消费替代工作不实。

督察组介绍,截至2021年1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通过省级节能审查的3个“两高”项目,新增能耗就已高达87.6万吨标准煤,占湖北省拟下达黄石市“十四五”用能指标的73%。对此,湖北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该市要坚决控制再上马其他高耗能项目。但该园区2021年2月以来,又先后组织申报5个“两高”项目,其中已获省有关部门批准1个,涉及新增能耗10.7万吨标准煤,纳入节能审查前期论证4个,涉及新增能耗202.9万吨标准煤。

国家有关部门节能审查办法要求,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并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但督察发现,位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和大冶市灵成产业园的8个“两高”项目手续不全即开工,相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当地有关部门默许部分企业长期违规建设。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内的湖北鹏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节能环保钙业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直到2021年7月被国家有关部门点名后才被紧急叫停;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由于不符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于2021年7月被该园区撤销项目备案,但2021年9月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该项目仍在继续建设,且已基本完工。

9月9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人员在湖北黄石一家钢铁企业检查。摄影/章轲

9月10日,某地一家已经停产的水泥企业。摄影/章轲

督察发现,大冶市灵成产业园内的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19年3月开工,2021年7月违规投产。大冶市有关部门对部分超出能耗总量的违规“两高”项目既不按要求进行能耗替代,也不将其列入“十四五”新增能耗项目管理,仅评估认定其能效水平后,就认为已完成整改,放任项目建设和生产。

9月2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广东省云浮市“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企业未批先建、违规用能等问题突出,能耗双控形势严峻。

督察组介绍,2020年,云浮市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两高”企业共有30家,其中17家由于超负荷生产导致能耗总量超标,近六成企业存在违规用能行为,能耗超出65.3万吨标准煤,超过批复能耗的47%。2021年上半年,全市存量“两高”企业能耗仍同比增长23万吨,接近2021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量25万吨的控制目标。

吉林省辽源市也存在能耗双控不力、“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突出的情况。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在国家及省多次要求进一步压减“两高”项目情况下,辽源市仍于2021年3月向省里上报14个“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设计新增能耗总量331万吨标准煤。

一些地方部门违规、盲目上马两高项目

上述这些“两高”项目仅仅是“冰山一角”。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份新闻发布会披露,今年上半年,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能耗强度同比不降反升,还有10个省份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进度要求。

这背后,是一些地方部门违规、盲目上马“两高”项目。

26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督察四川发现,乐山市陶瓷等行业盲目发展,监督管理缺失,项目节能审查把关不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

督察发现,乐山市对严控“两高”项目上马认识不足、把关不严,在既未积极采取等量、减量替代等能耗控制措施,也未取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下,默许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项目等高耗能项目擅自开工建设,未批先建问题突出。2019年9月,乐山峨眉山市有关部门没有认真核对,越权对四川峨眉山久乐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钙制品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导致项目违规上马。

9月1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进驻前夕,吉林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先后为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炼焦项目补批了煤炭替代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但督察发现,辽源市政府上报的煤炭替代方案明显不实,拟通过调整一家煤炭生产企业煤炭消费量统计数据,实现43.56万吨的煤炭消费量替代,实际上该企业年度煤炭消费量并未减少,纯属“数字替代”。

9月11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人员在湖北黄石一家企业检查。摄影/章轲

今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在河南省安阳市,安钢公司于2018年、2019年先后将200万吨炼钢产能转移至周口市,并同步关闭4.3米焦炉共计180万吨/年焦化产能。2020年10月,安阳市申请将安钢公司焦化产能指标留在本地,用于新建焦化产能替代。

在请示尚未获批的情况下,安阳市擅自将转移周口的180万吨焦化产能算作冲抵本地应完成的20%产能压减指标,将其余480万吨焦化产能全部用于另外3家企业的新建焦化产能指标。截至督察时,这3家企业均已开工建设,建成焦炉4座,在建4座,总产能480万吨/年。

而周口市承接安钢公司转移产能指标新建的168万吨/年焦化项目也已经当地发改委备案,进入招标程序。从而出现了安钢公司180万吨焦化产能“一女二嫁”的现象。

今年7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上马“两高”项目愿望强烈,能耗“双控”抓得不紧。全省计划上马178个“两高”项目,预计能耗5942万吨标准煤,大幅超出“十四五”新增用能空间。

督察发现,山西这178个项目中,101个在建或已建,其中72个手续不全,比例高达71.3%。削减非电用煤工作中对焦化行业“网开一面”,该省焦化行业2020年耗煤量突破1.3亿吨。

碳达峰不是攀高峰、争空间

“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后果会很严重,会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说。

2021年9月,督察发现,至今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的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仍在建设,已基本完工。摄影/章轲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近日联合撰文称,“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地方认为2030年前还可以继续大幅提高化石能源使用量,甚至还在‘高碳’轨道上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攀登碳排放‘新高峰’,达到‘新高峰’后再考虑下降。”

“地方是落实国家碳达峰任务的责任主体。”王金南、严刚在上述文章中说,“十四五”新建的高碳项目,其排放将延续到2050年前后,给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带来巨大压力,还会压缩未来20年至30年低碳技术的发展空间。

王金南说,工业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占全国总排放量的80%左右,因此实现重点行业尽早达峰并快速跨过平台期是保证全国2030年前达峰的关键。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潘家华也表示,碳达峰不是攀高峰,不是争空间、摸高峰,而是要削峰、压峰、拉低峰位,以便走向净零碳,“实现碳达峰不应瞎折腾,谨防误导,实现零碳能源没有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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