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副市长汤志平在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增 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以上,其中40万套左右形成供应,较大程度上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意向者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