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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平竞争政策,今年反垄断工作重点有哪些?

第一财经 2022-03-18 11:00:16 听新闻

作者:吴斯旻    责编:计亚

聚焦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硬动力”。

“稳增长”目标下,反垄断促进经济发展、维稳市场预期的思路更加明晰。

2022年反垄断工作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促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在17日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释放了上述信号。

“5个聚焦”

2021年是反垄断“大年”,反垄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执法实现新突破,全国查处垄断案件176件,罚没金额235.86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7件,附条件批准4件、禁止1件;平台经济竞争生态明显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稳步向好。

在此背景下,甘霖称,2022年反垄断工作要更加找准促进宏观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更加深入认识和尊重市场规律;更加注重推动资本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供给;更加强化竞争治理的系统观念;更加开阔全球化视野,不断增强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会议部署了今年反垄断工作的“5个聚焦”,即聚焦提高反垄断法治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引;聚焦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着力深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聚焦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聚焦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聚焦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着力增强企业合规能力,提高竞争规则领域国际话语权。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创新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袁嘉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总体来说,今年的会议内容和工作重点给人一种大局观、国际观很强的感受,真正把反垄断工作的实质意义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通过反垄断维护竞争秩序,倡导竞争合规,以此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升整体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公平竞争”成为本次会议的关键词。为落实反垄断“稳经济”“保民生”的任务、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会议提出,要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硬动力”。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公平竞争”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性的制度设计,当前,还需要将其具体化为竞争治理技术创新,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的市场运行机制和政府监管制度。在未来,公平竞争的“软实力”或会被嵌入国家竞争的新优势中,以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硬动力”,也是反垄断法的立法初衷和题中之义。“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它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袁嘉进一步称。

袁嘉认为,需要通过反垄断法来保护公平竞争的根本原因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可以创造更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愿意竞争的主观能动性,以此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的目的。如果不能从实现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去理解反垄断,就容易矫枉过正、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从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的角度来看,袁嘉称,下一步,反垄断执法可能将更关注医疗医药、公用事业、主要工业原材料等领域,以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和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

加强企业竞争合规引导

相较于去年会议上对于当年工作的部署,今年的反垄断监管更侧重于市场竞争环境的监测和优化,提高企业竞争合规水平,宣导竞争文化,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关于平台经济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6日召开的专题会议提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针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红灯、绿灯都要设置好,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陈兵认为,“加强企业的合规引导”有利于避免反垄断监管陷入“硬监管”的困局。在平台经济等一些新兴领域,当前监管体制仍处于调整和适应期。故此,应对相关领域企业行为的监管与规制保持冷静,避免从宽松监管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出现“一管就死”,过度干预市场的“硬监管”局面。

提高企业竞争合规水平,也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关键一环。此次反垄断工作会议明确,反垄断工作要有更加开阔全球化视野,不断增强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聚焦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着力增强企业合规能力,提高竞争规则领域国际话语权。

袁嘉认为,当前加强企业合规引导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一方面,在国内外宏观环境急剧变化和国内宏观经济“三重压力”的大背景下,反垄断、公平竞争被赋予了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去年以来,反垄断执法的威慑力已大幅提升,基于此,提升企业的合规水平才能让强监管的效果持续显效,也有利于让一批适应了监管强度和做好了合规体系建设的优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为了保障“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能够在国际上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袁嘉建议,下一步,中国还应当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国际竞争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中,比如,在双边或多边自贸协定中加入更符合实质公平原则的竞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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