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下半年,上海总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工作会议部署,继续贯彻执行好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助力上海加快经济恢复重振。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实体经济贷款投放,保持信贷平稳增长,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大对基础设施、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
三是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继续推动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落地和效果显现。深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绿色金融创新。持续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银行开展人民币境外贷款业务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四是优化金融管理服务。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海外人才用汇便利化等试点提质增效。指导银行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数字人民币试点创新力度。推进支付服务手续费减费让利。督促商业银行做好现金服务适老化改进。提升国库服务便利度,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进一步完善上海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管理。发挥金融委办公室上海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金融监管协作。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配合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推进P2P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化解。加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风险监测。严防银行账户风险,加大涉赌涉诈打击力度。加强支付机构监管。探索洗钱风险监管评估,持续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外汇形势分析。
标志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总局—省局—分局—支局“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2月份,沪市日均交易量4317.5亿元,环比增加30.8%;深市日均交易量5175.1亿元,环比增加30.0%。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提高具有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控经验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促进其更好发挥专业与风控作用;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重点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方面一体推进、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