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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事关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

第一财经 2022-08-16 16:08:12

责编:殷晴妍

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是文件要点汇总: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

-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

-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指导地方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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