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是文件要点汇总: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
-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
-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指导地方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湖北襄阳:购房最高补贴15万元
加强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人口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在各地密集发布的鼓励生育措施中,完善、提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成为重要举措之一。
继2023年12月15日商贷政策调整后,上海再发楼市政策“红包”。1月2日晚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提出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郑州: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