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2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先满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必要的信贷资金需求,通过PSL提供资金来源,支持扩大城市地下管廊、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投放;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扩大抗洪救灾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建立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发放程序等措施。
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提高应急意识,确保支付系统和主要金融信息系统网络稳定运行。加强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监测,确保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强化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准备,提升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和指导,有效满足其支付清算服务需求。
央行还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满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必要的信贷资金需求。通过PSL提供资金来源,支持其扩大城市地下管廊、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投放;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扩大抗洪救灾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建立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发放程序。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做好灾区金融稳定工作。加强灾区金融风险监测,及时报告因灾害引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应对,妥善处置风险事件。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止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防范冒用他人名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等证明文件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权益。要全面摸清信贷资产损失情况,按照区别对待、平等协商原则,做好对因灾形成的不良债务的处置工作,促进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和正常经营。
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做好审贷放贷、资金申报和存续期管理,将央行再贷款优惠政策通过各金融机构精准传导到各重点领域。
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要树立整改“全周期”理念,强化“闭环式”管理,做到责任不压实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结构优化,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开通国库资金汇划“绿色通道”,及时拨付救灾款项。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甘肃、青海省分库已分别拨付1.7亿元、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