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在接受媒体有关房地产税立法进展提问时,傅莹回答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根据我的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傅莹称。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完善税收制度时,首次谈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2014年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撰文提到房地产税构想,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2015年8月,房地产税正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房地产税还在2015年和2016年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立法工作计划,属于立法预备项目。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房地产税法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去年7月份的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表示,目前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