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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2年 报告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在减少

第一财经APP 2017-04-20 21:55:00

作者:章轲    责编:胥会云

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有所增长,但环保投入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尚需提高,使用效益、信息公开应当加强。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两年来,这个“史上最严环保法”是否管住的污染行为?人们身边的环境质量改善了多少?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了没有?违法行为查处了没有?

这些问题,在20日召开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发布会”上,有了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评估课题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灿发介绍,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实施两年来,地方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空前,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氛围明显提升。

“《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超过了过去环境保护法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王灿发说,但在落实政府责任和提升企业守法意识、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该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时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苏州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共同编写。着重进行了六个方面的评估,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责任实施情况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及效果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及效果评估;司法机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及效果评估;企业环境守法情况评估;社会组织、公民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情况及效果评估。

评估报告称,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有关制度和措施得到不同程度的贯彻实施,但对政府监督考核的规范尚不健全。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向人大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态度积极,但两年内未做报告的情况依然存在。

“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有所增长,但环保投入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尚需提高,使用效益、信息公开应当加强。”报告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中央及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呈现上涨趋势。2016年,财政支出中节能环保的投入2015和2016年两年平均比2014年增长了1.16%,但在财政总支出的占比却有所下降,2015年和2016年比2014年平均下降了0.21%。

2014-2016年,各省在环保财政预算安排变化趋势各不相同,部分省市的环保财政预算上涨幅度较大,如福建、上海、湖南、北京、四川、西藏等省份。部分省份环保财政预算安排有下降趋势,如四川省2015年环保财政预算数为75.3亿元,但2016年的环保财政预算数仅为54.6亿元。江苏、内蒙古等省份环保财政预算数基本保持在一定水平上,变化幅度不大。广东省在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方面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说,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增加,有利于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存在的问题在于:中央财政的环保投入增长幅度不大,且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占比有下降趋势,各地环境保护财政投入不平衡,一些地区环保财政投入不升反降,不符合新《环保法》加大环保财政投入的要求;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益、信息公开也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评估报告认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执法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扭转了法律实施偏软局面,但基层环保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报告举例说,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是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仍然存在着编制过少、执法人员学历偏低、专业人员缺乏、经费不足、执法设备落后等问题,亟需加以解决。

课题组介绍,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和机构对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在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经济发展转型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在淘汰落后产能、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面还需有更积极的措施。

评估报告称,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有部门采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不利于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也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16年全国“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共计近1100亿千瓦时,超过当年三峡电站发电量约170亿千瓦时。此外,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依然艰巨,农业和农村环境的保护任重道远,垃圾分类处理和城市黑臭水治理进展缓慢。

评估报告认为,公检法机关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起到了保障作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达到559个,2014年至2016年,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超过30万件,为2002-2011年十年间环境资源案件总数的2.5倍。仅2016年一年,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就达13.3万起,超过了2002-2011年十年间环境资源案件总和。

两年间,各地对环境犯罪的严厉打击,使得2016年的环境犯罪案件迅速下降,2016年的环境犯罪案件数比2015年下降了75%,充分显示了公安参与打击环境犯罪的威慑作用。近两年,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正在趋向于组建专门的环境警察队伍。云南、广东、河北、山东、安徽的一些地区已经有了专门的环境警察队伍。

课题组介绍,两年来,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违法排污行为在减少,罚后改正率在提高,但信息公开有待加强。社会组织和公民具有参与环境保护的极大热情,在许多方面起着引领作用,但其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课题组建议,继续加强配套立法,健全完善环保法实施法规体系。加大环境监察执法投入,补足历史欠账,并加强不同部门的执法合作进一步加快环境监察体制改革,将环境监察执法编制转为行政公务员编制,并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同时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采取政策措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有利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应当下大力气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真正按照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要求,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防止各地方通过土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设置障碍和实行逆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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