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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铁路局完成公司制改革 昨日正式挂牌运营

第一财经APP 2017-11-20 15:20:10

作者:祝嫣然    责编:汪时锋

中国铁路总公司本级的公司制改革方案建议已经报国家出资人代表财政部。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19日正式挂牌运营。

在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铁总”)本级的公司制改革方案建议已经报国家出资人代表财政部。铁总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顺利,年内将基本完成。

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铁总目前正按照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铁路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只有实现真正的公司制,完成市场化改革,在保证同股同权、有现代的公司治理以及严格的内外监督等条件下,才能有效推进混改及其他改革。

铁总相关负责人表示,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铁总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化,有效焕发了企业市场经营活力,为推进铁路建设、运输、经营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改制之后的18家铁路公司,由铁路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不设股东会;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在领导体制方面,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在决策机制方面,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中国铁路总公司机关组织机构改革也基本完成,内设机构精简调整,机关部门、二级机构、人员编制分别精简10.3%、26.6%、8.1%,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

铁总党组书记、总经理陆东福今年10月在铁总党组召开的动员会上表示,总公司机关组织机构改革是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适应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总公司综合管理职能,提高总公司依法、科学、民主管理水平,形成规范高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势在必行。

李锦在《新时代国企改革策》一书中写道,国企公司制改革的意义是把企业推向市场,让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效地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逐步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激发集团整体的活力,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项安波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铁总公司完成公司制改革后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做好去行政化、强市场化的工作,处理好政企关系,构建清晰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清晰。

“其次可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为完善治理结构提供条件,还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适应新技术的发展,满足更多元化更高水平的市场需求。”项安波说。

李锦认为,公司制改革不仅是一个“牌子”的变化,更应该是深层次机制的改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体制。

铁总有关负责人表示,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化,有效焕发了企业市场经营活力。截至10月底,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56.4亿元,全年可确保完成8000亿元投资目标;铁路客货运量双双大幅增长,截至10月底,国家铁路旅客和货物发送量同比分别增长9.4%和13.3%。

上述负责人称,下一步,铁路总公司将指导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建立适应新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市场主体地位,强化市场化经营,推进资产资本化、股权化、证券化改革,不断改进服务,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在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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