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12日晚间公告,鉴于对上交所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相关事宜的回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完善,无法按期于12月13日前完成相关回复。经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12月8日,莎普爱思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莎普爱思主要产品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问询函》和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的《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相关广告是否合规并评估其适当性,是否充分提示了相关风险”等事项。浙江监管局要求莎普爱思说明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
12月7日,莎普爱思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的总局文件,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规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上报,并立即开展广告自查等。
近日来,莎普爱思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陷入了舆论漩涡,该产品被指无效,却大手笔地投放各类广告,引发了业界质疑。
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