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上海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上海优化营商环境不可缺少的一环。
日前,上海高院按照上海市委、市府通报的《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及《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同时,为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上海高院同步制定了《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时间节点。
1月2日上午,上海高院组织召开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并下发《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分解表》。部署大会结束后,上海高院随即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及上海高院民二庭庭长潘云波分别对《实施方案》的目标和内容做了详细介绍。
“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围绕一个目标,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盛勇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四个着力”则是指要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着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持上海“合同执行”的强项优势;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建设。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体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工作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确保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在部署大会上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主体的合力参与和推动。陈寅对上海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三个要求:第一,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第二,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第三,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表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上海法院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2018年,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作为、不畏困难、真抓实干,为上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城市之一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外资进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着很好的商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成为吸引外资新高地是可期的事。
从当下来看,相比中国逐步完善的移动支付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重塑外界的认知。
营商环境优化、跨境数据流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长三角一体化、城市更新等成为提问聚焦的重点。
要持续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赢得未来发展新优势。
2024年2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召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特制定《朝阳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该文件涵盖多个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包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市场优势、强化资源支撑、打造营商环境等。这一举措不仅提振了民营经济信心,也对经济结构优化、企业竞争力提升产生积极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地位逐渐突显,但融资难、技术瓶颈等问题仍困扰着发展。政府积极推出支持政策,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