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公告提示会员机构称,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现金贷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中国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险业务,甚至出现演变为跨境非法集资、洗钱、金融诈骗、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倾向。随着各国政府加强对前述领域的监管,部分境外机构存在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的风险,部分境外机构因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
以下为全文:
关于“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 相关风险的提示
尊敬的成员单位: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在中国国内监管日益完备的环境下,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现金贷”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中国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险业务,甚至出现演变为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的倾向。随着各国政府加强对“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领域的监管,部分境外机构存在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的风险,部分境外机构因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在这种背景情况下,境内金融消费者转向境外机构参与的业务将面临确定的风险。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认清“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业务本质,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合理规避金融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了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理性评估投资风险,不得参与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会员机构,恪守行业自律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主动抵制违法违规业务活动,不支持、不参与或组织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
广大金融消费者、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员机构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8年2月6日
多家美国媒体统计预测,美国总统拜登赢得2024年总统选举康涅狄格州民主党党内初选。
根据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近期平台发现,站内仍有不当使用AI技术生成虚拟人物发布内容的账号,平台进行了严厉处置。
4月10日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淘金”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