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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所停收材料风波即将有定论,多公司称在审项目先“按兵不动”

第一财经APP 2018-06-14 21:35:41

作者:张婧熠 ▪ 杜卿卿    责编:陈天翔

尽管多家在会企业表示尚未受到波及,但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停收材料风波、及138号文背后规则解释的争议,都需要一个更明确的结论。

近两日,市场和媒体爆出,包括立信、瑞华等在内的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被证监会发行部和上市部暂停受理。该事件的最新进展和具体影响,备受市场关注。焦点之一是存量项目是否受此波及,这背后就包括涉及上述事务所负责审计的逾百家在会企业命运;而焦点之二是,停收材料原因何在,对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将带来怎么样的影响。

第一财经联系了上述事务所负责审计的多家在会企业,目前收到的反馈是并未受此事件影响,也未收到监管层官方的最新通知,没有发生撤回材料或换所等情况。一家重组过会的企业向第一财经表示,重组事项还在推进,没有受到影响。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和市场反馈,监管层在今年4月正式施行修改后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在此次修改中,会计师事务所被纳入进暂不受理和中止审核措施的适用主体范围。所有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被立案调查或司法侦查、尚未结案,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同类业务。有会计师事务所反应,对修改后同类业务定义、时间节点等目前仍存在争议,此次停收材料的风波也事出于此。

而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监管层内部目前正在商议,预计很快会有结论。

在审项目说法不一

会计师事务所停收材料风波还在发酵。而多家涉事会计所负责审计的在会企业反馈,截至目前,公司还未受到冲击,尚未发生撤回材料或换所等。

根据第一财经此前报道,多位市场人士及券商投行证实,证监会上市部、发行部近日起不再接收立信、瑞华、大华、兴华、众华、致同等多家会计事务所的申报材料。这其中,在目前已申报材料的在会项目中,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的公司超过百家。存量项目是否受到波及,市场说法莫衷一是。有市场观点称,5月28日后新报材料不再接受,而之前上报的材料可以撤回或更换审计机构。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会计所和监管层官方的证实。

对此,第一财经联系了上述事务所负责审计的多家在会企业。某信息科技企业在去年底已完成预披露更新,公司董秘向第一财经称,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负责公司材料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并未有被立案调查和司法侦查等情况,目前公司没有受到停收材料事件的影响,上市进程正常推进。

某软件企业目前在今年进入已反馈的审核阶段,负责其材料审计的是另一家涉事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董秘办人士称,目前公司上市进展没有任何变动,也没有收到监管层官方对审计机构的相关通知。

参与某公司上市项目的机构人士还透露,根据与中介机构沟通,对于涉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如果参与人员没有涉及立案调查等情况,提交复核报告后就可以正常推进。而上述在会企业董秘则称,“没有被通知要准备复核报告,至少目前来看,并不需要做什么应对措施”。

并购重组项目的情况也类似。

今年4月,快乐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有条件通过,目前正等待证监会的核准文件。负责审计此次重组的正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快乐购证券事务部人士回复称,重组事项正在平稳推进,没有受到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6月13日晚,快乐购发布了一则由立信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称,根据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要求,该所要对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等进行核查和反馈。经核查,立信此前因两起处罚收到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措施,经整改后恢复,另有三项立案事项尚无最终结论。而负责快乐购此次重组审计的签字会计师,与上述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无关,因此本次重组项目审计质量、本次发行上市不受影响。

对此此复核报告是否为针对此次“停收材料”而发布,快乐购上述人士称,复核报告是履行监管层要求的正常程序。

条文争议即将有定论

然而,此次风波并非事发突然。其背后直接促因,是证监会早在去年就公开征求意见、在今年4月施行的行政许可实施修改。此次修订后扩大了暂不受理和中止审核措施的适用主体范围,在原先保荐机构、律所的基础上,纳入会计师事务所等所有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对于部分细节的解释,监管与行业间存在争议,并可能直接导致此次停收材料事件。第一财经目前独家获悉,监管层内部目前正在商议,预计很快会有结论。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即目前市场所知的“138号文”,该政策在4月23日起正式施行。

而早在2017年2月24日至3月26日,证监会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修改事宜的意见。在此次修改中,主体思路是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强化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主体责任意识和核查把关地位作用。具体来看,最大的变动应是扩大了暂不受理和中止审核措施的适用主体范围。

在修改之前,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因涉嫌违反《证券法》等规则被立案调查,证监会将暂不受理、中止审核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有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就向证监会反映,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暂不受理、中止审核措施政策不统一,客观上造成了不公平。

正式施行的138号文,将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全部纳入暂不受理、中止审核措施政策的适用范围。统一适用的条款为,当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的同类业务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其二,建立中止审查的恢复审查机制。在审项目被中止审查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指派与被调查事项无关的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申请事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证监会应当恢复审查。

而在“停收材料风波”曝出后,立信发给合伙人的通知中提出,138号文出台后,关于时间节点、同类业务等具体的解释性的文件在监管部门内部存在分歧。为更好的解决分歧,暂缓受理材料。事实上,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暂不受理、中止审核措施适用的主体范围,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被证监会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是否适用该措施,恢复审查的时间等,都是社会极为关注且修改意见较为集中的方面。立信在上述通知中还称,此次事件涉及的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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