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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税延险第二批4家险企出炉,目前共有16家了

第一财经APP 2018-07-06 19:02:52

作者:杜川    责编:于舰

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第二批获得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7月6日,银保监会公布经营税延养老保险的第二批保险公司名单,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获得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银保监会表示,根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8〕23号,下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4家保险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安全稳健,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此次获批,人民人寿表示,为做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人民人寿将在产品优化、系统服务和销售支持等多方面加大投入,在试点地区加强专业销售团队建设,确保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开展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销售工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5月底,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首批名单出炉,共12家保险公司符合经营要求。分别为: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

目前,首批12家险企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已相继获得银保监会批复。第一财经记者根据银保监会网站公示信息梳理如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参与机制开放、激励机制有效、运行机制灵活等优势,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金体系中的作用,在我国高储蓄率的国情下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应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从而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商业养老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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