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以下为主要内容:
1、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两年期国债期货交易
证监会已于近日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
上市2年期国债期货,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国债期货期限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推进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提高国债期货市场效率和流动性,丰富投资者风险管理手段,促进国债现货市场发展。
证监会将督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继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年期国债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的批复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2年期国债期货的请示》(中金所研字〔2018〕62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同意你所组织开展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
你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作,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市场监管,有效防控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债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中国证监会
2018年8月1日
2、证监会就公募基金信披办法征求意见 遵循三原则
日前,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04年7月,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9号),在规章层面明确了基金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临时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总体要求,对于规范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活动、督促基金管理公司谨慎勤勉履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法实施十余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及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行业从百余只公募基金、千亿管理规模发展到现今逾五千只公募基金、十三万亿管理规模,产品类别不断丰富,投资者有效账户数超过4亿户。同时,互联网技术在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习惯发生了很大变化。基于行业最新情况,借鉴境外市场成熟经验,经充分调研,证监会启动了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两个相关规则。
本次办法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目的,优化信息披露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简明性与易得性。顺应互联网技术应用的趋势,简化报刊披露内容,并推出产品资料概要制度,方便投资者快速获取关键有效的信息。二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点,强化复杂基金、高风险基金品种的风险揭示,规范基金名称,明确重大关联交易等重要信息的披露。三是以依法全面从严原则为导向,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违规成本。
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后尽快发布。
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监管转型的变化,我会组织修订《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号),形成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起草了《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5号<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两个配套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传真:010-88061446。
4.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日。
中国证监会
2018年8月3日
3、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国信证券等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国信证券保荐业务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龙飞虎、王晓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国信证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00万元,并处以180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苗、曹仲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姚逸宇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没收姚逸宇违法所得185,086.96元,并处以185,086.96元罚款。山东证监局依法对徐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责令徐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罚款。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维公司)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责令容维公司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国信证券作为华泽钴镍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和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在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未对华泽钴镍及下属企业大额资金变化、应收票据快速增减等异常情况进行必要关注,未履行必要核查程序,未对审计专业意见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未能发现华泽钴镍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采用无效票据入账掩盖资金占用的事实,在其出具的保荐材料及相关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保荐制度和独立财务顾问制度是资本市场中发行上市和重大资产重组过程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通过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勤勉、专业、审慎的核查工作发现欺诈或者阻止、防范欺诈行为的发生,使中介机构切实担负起“看门人”责任,这种责任既是一项法律责任,也是一项社会责任,更是中介机构谋求经营发展、获取业务报酬的基本前提。现实中,个别市场中介机构合规意识薄弱,社会责任缺失,片面追求业务规模,淡忘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市场“看门人”初心,玩忽职守,怠于履责,弃广大投资者的信赖利益于不顾,使“看门人”的制度安排形同虚设,为欺诈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实践证明,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良好状况的实现有赖于多方面的激励约束机制,其中,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压实责任至为关键。我会将持续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执法,发现违法即严肃问责,督促各类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合法权益。
容维公司作为经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投资人承诺投资收益,在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注销后,对外宣传中仍然提及私募登记证书,发布容维公司有多名执业分析师的不实信息,对投资者具有误导性,未以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近年来,证券投资咨询行业乱象丛生,有的持牌机构违反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欺诈客户不当牟利,有的沦为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帮凶,有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或变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滥竽充数,浑水摸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在成熟市场中,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向来是受到严格监管的领域,在我国中小投资者占比较高的特定市场环境下更应如此。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正本清源,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在国务院或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期权(ETF期权)交易。
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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