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地方发展最重要的软实力之一,它关系到招商引资,影响着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和发展质量。
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包括:改革投资审批等制度方面8项;便利企业开办和经营方面3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3项;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面4项;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4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方面6项。
通报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六大方面可以看作是中央为地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指明方向、树立标杆,同时也是地方未来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着力点。
“优化营商环境一直以来的改革思路都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企业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从政府服务获得的红利越来越多,公共服务越来越好,经济活力越来越强。”竹立家说。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确定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措施,以“一网通办”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利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近5年来,我国行政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单一窗口建设等创新举措的落地生根,让广大市场主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已从2013年的第96位上升至第78位。
此次通报还要求,各地区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创新举措。
竹立家表示,我国营商环境虽整体有所改善,但地区差异大,这28项典型做法是地方在改革中创造的因地制宜的好经验,国务院通报典型做法也是希望带动全国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自2018年至2024年,杭州已连续七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清单,共计845项改革举措,也就是常说的1.0-7.0版改革清单,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良好的用电营商环境是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中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办电用电。
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和落实为起点,不断主动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才能真正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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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上海将坚持以世行对标改革为抓手,准确把握世行评估的底层逻辑和实践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