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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都很实在,广东“民营经济十条”新出炉

第一财经 2018-11-07 21:53:58

作者:冯芸清    责编:汪时锋

PPP项目同等参与、进一步降气价降地价、社保标准今明两年不变、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广东火速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PPP项目同等参与、进一步降气价降地价、社保标准今明两年不变、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鼓励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广东火速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11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有关领导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民营经济十条”)并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民企面临的市场准入、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广东省制定了10个方面59个具体的政策点。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对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推动民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民企和其他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进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法慎重对涉嫌违法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

降低民企成本方面,2018年底前天然气输气价格每立方降低0.15至0.2元;社保的缴交标准今年和明年不变;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鼓励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各地推进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

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各级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民营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创新的力度;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推广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将履约、守诺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广东省“实体经济新十条”出台不久,又出台专门的“民营经济十条”,显示广东在中央政策指引下,十分突出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打造。其中,工程项目压缩审批时间、降低天然气和电力价格、外地高管子女就近入学、设备融资租赁等等政策都很实在。

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7年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60%以上的投资、75%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95%以上的市场主体,广东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单位数(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税收、进出口总额均居全国第一。

今年前三季度,广东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78万亿元,增长7.1%,比全省GDP增速高0.2个百分点;全省民间投资1.44万亿元,增长9.8%;进出口总额2.52万亿元,增长13%,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广东省进出口的第一大主体。

9月以来,在中央给民营企业连续加油鼓劲后,广东省迅速响应。11月2日,广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在已出台的省“实体经济十条”“外资十条”等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出新的政策举措,打好“组合拳”,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11月4日,广东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听取民营企业家对发展壮大该省民营经济的意见建议,研究推进民营经济工作。11月7日,就正式推出“民营经济十条”。

“广东是中国经济第一大省,也是民营经济第一大省,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发挥民营经济半壁江山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春江水暖鸭先知,广东民营经济稳定发展了,市场信心稳定就有现实榜样了。接下来,要把政策落实好,否则政策再多都没用。”彭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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