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上海总部动员上海和浙江地区有关商业银行,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在上海地区加快落地,上海首批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将尽快推出。
据介绍,央行上海总部召集上海和浙江相关机构,就上海地区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召开了专题工作会,交流借鉴浙江地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引导创设经验,分析探讨上海地区开展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以及需要提供的配套便利条件。
会后,央行上海总部组织12家在沪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通过摸排,集中梳理了一批符合政策条件的上海地区民营企业,并与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及相关金融机构具体研究了上海地区首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发行方案,力争尽快推出。
据了解,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是全国第一个试点开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省份,首批3家民营企业债券已于10月成功发行。通过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浙江荣盛、红狮集团、宁波富邦3家民营企业募集资金达19亿元,债券认购倍数均超过2倍,且发行利率低于发行人今年已发行的同期限品种平均票面利率,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11月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了《浙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合作协议》,使浙江成为全国首个签署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三方合作协议的省份。不仅提高了浙江民营企业的金融可及性,还为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结合浙江地区的经验,央行上海总部称,未来将按照总行的工作部署,通过各级各类渠道,将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的具体开展形式和方法等向市场和企业有效传达和传递,持续引导第二、第三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上海地区加快发行,释放积极信号,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我们尝试提出了“中国民营经济十论”,希望能够为中国民营经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发挥一点积极的作用。
学者认为,每一次民营企业家受到非法干扰,都会极大地伤害企业家持续经营的心气;一旦非法干扰民营企业的事件在社会上扩散,就会影响全社会民营经济人士的信心。
10家银行与20家民营企业代表现场签署授信协议,上海科创金融联盟代表机构与5家科技型民营企业进行签约。
吕大良表示,从增速看,民营企业的出口、进口增速分别快于整体4.8个、7.8个百分点,进出口规模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4.3%。
《通知》提出,在沪金融机构要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