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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治理评估结果出炉:4家优质、1家不合格

第一财经 2019-01-23 22:28:33

作者:杜川    责编:石尚惠

优质的4家为建信产险、海峡金桥、阳光人寿、国华人寿;1家不合格,为都邦产险。

从严从紧,保险业严监管氛围依旧。1月23日,5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出炉,重点关注保险公司为3家、不合格保险机构为1家,共发现7大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提升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2018年,银保监会组织抽取5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开展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其中:保险集团公司1家、财产险及再保险公司28家、人身险公司2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家。

据此前发布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规定,评级结果划分标准为:综合评分大于等于90、小于100为优质;综合评分大于等于70、小于90分为合格;综合评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为重点关注;综合评分小于60分的保险法人机构定级为不合格。

记者梳理此次评分来看,优质的共4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建信产险(90.95)、海峡金桥(90)、阳光人寿(91.1)、国华人寿(90.15);不合格的保险机构为都邦产险(39.75)。

此外,此次评估共发现7方面问题,具体包括股东股权行为不合规、“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内部审计不达标、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自我评价不客观。

例如,股东股权行为不合规主要表现为:股东股权关系复杂;股权代持、隐形股东等问题仍然存在;股东争夺控制权、不当行使股东权利;股权质押、冻结比例过高;股权管理不规范等。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主要表现为:关联交易制度有名无实,只有规定并未落实;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准确识别与及时更新;关联交易结构不合规,导致保险公司利益受损;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风控不足,未按照“层层穿透”原则对底层基础资产进行严格审核;未严格按要求对关联交易进行报告和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被评机构普遍存在自我评价不客观现象。在50家机构中,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比例在25%以上的有13家。都邦产险因未按要求报送公司治理报告及自评表,自评分为零分,被银保监会点名。

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应抓紧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至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在2019年的公司治理评估中重点评估各机构的整改情况。同时,应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政策制度尤其是新出台监管制度的学习,对照检查本机构公司治理的制度与运作流程,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的实际效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分类采取监管措施,“一对一”反馈评估结果、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对重点关注类和不合格类机构,银保监会表示,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印发监管意见、责令撤换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年内停止批准分支机构设立等监管措施。

此外,银保监会将对各机构“偿二代”下风险综合评级的公司治理风险项目进行分值调整。同时,将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作为分支机构批设、高管任免等行政审批事项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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