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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会满一线督导,科创板“三箭齐发”

第一财经 2019-02-24 22:20:57

作者:杜卿卿 ▪ 王娟娟    责编:钱焜

“紧盯时间节点,把好事办好,把大事办好。”

两周3场座谈会,在总共6天时间里,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市场各界反复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吸收并完善规则。

紧锣密鼓的推进节奏,正是希望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工作尽量提速。

“紧盯时间节点,把好事办好,把大事办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20日至21日带队赴上海,针对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进行一线督导。

证监会层面的规章将在28日结束意见征集。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

总体来看,目前科创板筹备工作可谓“三箭齐发”。

一是交易所层面,6项配套规则完成意见征集,上交所按照“急用先行”、“多线并进”的原则加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投行层面,马不停蹄梳理项目,在交易所与潜在上市企业之间协调沟通;三是投资者层面,多家公募基金上报科创类基金产品申请,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投资搭建基础条件。

主席一线督战

2月20日至21日,易会满围绕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带队赴上海听取市场机构对相关制度规则的意见建议,并调研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改革准备工作。

自1月26日上任,易会满担任证监会主席一职即将“满月”。在过去二十多天时间里,证监会在完善公募基金管理、活跃市场交易、引入长期投资者等方面推出了多项措施。

不过,易会满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科创板作为一个崭新的板块,市场对其存在不少质疑,围绕发行上市条件、定价机制、交易制度、减持制度、券商跟投、红筹企业科创板上市等热点问题,各类机构的意见建议也非常多。

“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项重大改革任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证监会及上交所责无旁贷,各市场机构也责无旁贷。”易会满在上海听取了机构的意见建议,并当场对参加座谈的科创类企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代表称,各市场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确保这项改革成功落地。

在易会满主持的这场座谈会之前,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2月13日也曾召集部分行业专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创投机构和科创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意见建议。

紧接着在2月15日~17日,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总经理蒋锋、监事长潘学先及其他管理人员先后分赴上海、北京、深圳、成都四地,召开了9场片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市场各类主体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的意见建议。

据上交所统计,全国113家证券公司、13家基金管理公司、24家代表性创投机构、5家保险资管企业、6家律师事务所和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个人投资者代表参加了片区座谈。

交易所开启最后冲刺

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宣布将从发行承销、信息披露、交易机制、并购重组机制以及退市制度等五个方面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同日,《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科创板制度框架正式面世。

根据安排,上述两个文件将于2月28日结束意见征集。而在此之前,上交所发布的配套规则已于20日率先完成意见征集,并开始了结合意见进行的规则完善。

“目前,交易所层面的6项配套规则已结束了意见征集,共收到500余份意见提交,上交所已对所有意见进行梳理和评估,将与证监会的上位规章统筹后做出修订完善,争取早日正式发布实施。”上交所2月22日表示,目前正按“急用先行”思路,分两批制定配套细则和指引并发布实施。

与此同时,上交所正加快落地人员配置和系统保障工作。日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调整了部门组织架构并成立了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和企业培训部三个一级部门。

新设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材料受理,项目审核,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并购重组监管,科创企业以及投行等中介机构的培训工作等。

“审核系统和发行系统的上线也进入了冲刺阶段。”上交所透露,目前对储备企业情况的摸底、风险防控、投资者教育等重头工作也在密集且有序地推进过程中。

作为科创板的主阵地,上交所承担着更重大的责任。易会满在座谈会上,也对上交所提出多项要求。一方面,要继续保持良好状态,进一步从严从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协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紧盯时间节点,把好事办好,把大事办好。

另外,易会满还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聚焦发行上市审核、提升持续监管能力、优化交易制度、严肃退市规则、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等改革重点工作,稳慎实施好这项重大改革。同时,还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督,守牢廉洁底线。

投行瞄准3月中旬

根据规则制定程序及相关监管人士的表态,预计科创板最早在3月份就能够具备开板条件,并开始接受科创类企业的IPO申报。

多位接受采访的投行人士表示,2月28日证监会层面的规章征求意见截止后,按照正常程序,会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修订,参照此前的效率,预计1~2周即可结束。按此推算,3月中旬就可能发布正式规则,届时交易所就可接受申报。

“之前交易所跟我们的沟通、下发的材料都是电子版,效率很高,正式稿发布之后,申报审核的效率预计也都会比较快。”上海某券商投行董事告诉记者,虽然还未到受理材料的阶段,招股说明书到底要怎么写,信息披露的格式到底是什么样的还不明确,不过券商的准备一刻也没有停止。

“我们现在是先把有科创板属性的企业,按照常规的IPO项目准备着,审计先做出来,招股说明书也按照老的规则先写着,后续正式的细则出来后,材料格式明确了,我们再做修改。”他说。

北京某投行人士也对记者表示,一线项目目前都在等待征求意见结束,细则出台,制度设计正式明确后能够第一时间申报,预计前两批科创板项目竞争将会非常激烈,也都将在中大投行中产生。

科创板对投行实力的要求,市场普遍认为不低,而对于没有实力饮头啖汤的其他投行,受访人士认为,这些机构在科创板研究、未来参与投资上的准备也在进行。

“科创板未来肯定是大家共同的市场,即便有些券商或者其他机构无法参与到承销保荐,如果有很强的研究能力或者投资能力,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参与到市场的建设里面。”上述投行董事称。

投资者入市渠道加紧搭建

放开企业盈利门槛、放开市盈率红线、放开涨跌幅限制等等,这些相对“大胆”的制度设计,决定了投资科创板风险要比投资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的风险相对更大。

基于此,个人参与科创板投资,需要遵循一定的适当性要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个人投资者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不过,监管层也明确表示过,“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分享创新企业发展成果”。

2月22日,证监会接收了6只公募基金募集申请注册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这6只基金的产品名称中皆有“科技创新”字样。分别是,华夏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与此同时,证监会22日还针对公募基金销售及管理发布了多个监管文件。

一是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希望可以借此推进销售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长远持续发展,培育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二是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明确产品定义与运作模式,界定参与主体条件与职责,规范产品投资运作,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在投行人士看来,科创板未来的参与主体更多是机构,科创类基金产品的推出无疑也是在为科创板准备增量资金。“参考国际经验,成熟的证券市场主体更多都是机构,科创板主张有机构人士参与,不仅可以稳定股价,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一位投行负责人称。

另一位公募基金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目前了解来看,科创类基金的申报要求比较严格,有机构希望在已有产品中增加科技创新的部分,报批后没有获准。“预计初期会以稳妥为主,后续估计会逐步放开。”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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