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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回应一财:涉重金属行业将严格环境准入

第一财经 2019-03-28 11:25:06

作者:章轲    责编:刘展超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替换”的原则。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今天(28日)上午在回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的环境准入,减排指标将落实到具体行业和企业。

在生态环境部今天上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邱启文表示,重金属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性,以及危害性大、治理成本高的特点,严重威胁我国生态环境和群众身心健康。

在回应第一财经记者有关“土十条”中有关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情况的问题时,邱启文介绍,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将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作为土壤污染预防的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要比2013年下降10%。

邱启文说,2018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控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贵州某企业的废物存放点。摄影/章轲

“首先是开展了全口径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邱启文说,截至2018年12月,全国共排查确认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13897家。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将“土十条”确定的重金属减排目标纳入各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根据各地初步统计,2016年以来已关停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或生产线)1600多家(条),组织实施了近1000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邱启文表示,生态环境部已明确要求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的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替换”的原则,将镉、汞、砷、铅、铬及其化合物纳入第一批优控化学品名录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邱启文介绍,内蒙古、江西、河南等13个省(区)已发布公告,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4个设区市和63个区县执行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他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调度,对重点地区和行业及时进行预警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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