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4日24时,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数量达4.38亿片支,总金额为5.33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4月16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国在新办吹风会上表示:“这个数字应该说超出了预期,也消除了以往大家的担心,就是说医院采不采、用不用。”
多年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促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量价脱钩、竞争不足、采购分散以及政策缺乏协同等突出问题。
为解决这个顽疾,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打出了改革“组合拳”,首次采取“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模式,由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组成联盟开展采购,形成“团购”效应,在11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实现量价挂钩,以量换价。
“通过政策形成合力,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措施相互配合,有力挤压了灰色利益空间,也符合行业的期待和预期。”陈金甫表示。
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后,国家医保局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改革任务要求,部署试点实施具体工作,出台配套措施指导意见,落实医保支付政策、规范中选品种的临床配备使用、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正式启动前开展试点准备。
陈金甫介绍,各试点城市均按照2号文件要求出台了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提出了“四个确保”的细化政策措施。
一是确保质量。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中标药品开展全品种覆盖抽验。
二是确保供应。促进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三方带量采购协议,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
三是确保使用。压实医疗机构责任,畅通政策渠道,优先采购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在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采购量不低于非中选药品。
四是确保回款。各试点城市均按规定由医保基金预付了货款,加大回款力度,保障了制药企业的权益。此外,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明确中选药品和未中选同类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价格调整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依托采购平台,加强对中选药品全方位监管。
“目前来看,试点实施效果总体上好于预期,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中选药品的使用量超过了预期。医保基金预付到位,确保了中选药品及时回款。中选药品的降价效应还带动了非中选药品的价格联动。”陈金甫进一步说,试点地区肿瘤、乙肝以及高血压、精神病等大病、慢病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负担显著降低。
据陈金甫介绍,试点地区群众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负担显著降低,患者反响良好。以中选的乙肝抗病毒仿制药恩替卡韦分散片为例,中选价格为17.36元/盒(28片/盒),降幅达93%。与原研药品价格175.68元/盒(7片/盒)相比,年用药费用将由9000元左右降至200元左右,极大降低乙肝患者看病吃药的费用负担。
陈金甫表示,下一步,医保局将及时启动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根据试点评估结果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优化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由国家层面统一确定和管理,各地不作调整,支付范围全国统一,不仅体现了制度公平,也有利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工作。
“看病钱”跨省直接结算的便捷性和保障力度成为公众关切,尽管适应人口流动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支撑体系从顶层设计上已基本建成,但落地时仍有诸多堵点。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秦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芜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第一财经每日早间精选热点新闻,点击「听新闻」,一键收听。
第一财经作为媒体代表全程参与了这次调研。此次调研释放出医保部门将在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加大儿科诊疗保障、完善医保目录和集采政策、促进三医协同等方面的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