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辽宁证监局发布了一则《风险监控通知》,被监控的对象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网信证券”)。
《风险监控通知》显示,因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令第523号)第六条规定,辽宁证监局自即日起派出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对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拨资金处置资产、调配人员、使用印章、订立以及履行合同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控。
辽宁证监局称,网信证券及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债权人等与其有关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配合风险监控工作。
事实上,这次辽宁证监局对网信证券的风险监控并非毫无预兆。
今年3月,网信证券曾在5天内收到两张来自辽宁证监局的罚单。
第一张罚单《关于对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于3月1日开出。其中显示,经核查,网信证券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0%;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
3月6日,针对网信证券的第二张罚单开出。辽宁证监局指出,2018年12月24日,网信证券集中交易系统中断37分钟,2019年2月26日,公司综合账户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影响交易时间累计13分钟。
辽宁证监局称,上述问题反映出该公司信息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核心设备老旧、系统运维保障存在不足,导致频繁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针对网信证券的信息安全问题,辽宁证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定期报告,要求网信证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此外,网信证券应向辽宁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在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间,每月向辽宁证监局报送一份信息系统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而此前2018年11月,辽宁证监局就曾对网信证券集中交易系统中断事件发出过警示函。
2018年11月25日,辽宁证监局发出《警示函》称,网信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在2018年7月23日发生时长24分钟的中断事件,达到《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较大信息安全事件”,且事件发生时网信证券未立即向证监局报告,存在迟报情形。
网信证券成立于1988年4月21日,前身为沈阳市国库券流通服务公司,同年更名为沈阳财政证券公司。2015年11月30日,更名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净资本5.8亿元,员工243名。网信证券2017年的评级为B,但在2018年被下调至CCC评级。
今年2月,有媒体报道,2018年末,河南省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网信证券名下银行存款约人民币1.9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保全。后经经法院审查应予准许,裁定查封、冻结网信证券名下的财产,限额约人民币1.9亿元。
而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网信证券净利润仅为880万元。
立案、罚款、警示函、责令改正,券商处罚持续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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