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今日发布公告称,已就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钟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户存款2亿元。
根据公告,公司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7年2月28日,公司依约向被告一发放贷款2亿元,到期日为2019年9月13日。合同履行期内,被告一按约归还了本金200万元,尚结欠剩余贷款本金1.98亿元。
康得新复合材料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母公司,两者财务状况恶化。鉴于此,2019年1月15日,公司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书面通知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签收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后未能按通知归还贷款。
公司于当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后经协商,被康得新复合材料、钟玉于2019年1月25日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近期,公司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张家港行提出四项诉讼申请:
(1)判令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立即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1.98亿元、逾期利息及复利;
(2)判令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损失;
(3)判令康得新复合材料、钟玉对被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受理费、诉前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前三者承担。
张家港行表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资产风险分类要求,已对该笔贷款作分类调整,并已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月12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3日,*ST康得公告称,公司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持续,该事件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另外,杨光裕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相关职务。
同日,据券商中国报道,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免去钟玉副会长头衔。
5月30日晚间,*ST康得宣布,因资金流动不足,决定自5月31日起暂停部分面向长期布局的业务和部分盈利状况不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