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对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政策执行标准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补充公告,2019年1月1日后,购房资格申请人因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而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其当月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则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且此后各月只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原公告中“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为“按‘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
《通知》实施后,意味着4月23日起,离婚不满一年且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可执行首套房贷利率。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81.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高于上年全年增速0.8个百分点。
继优化通州楼市限购后,北京限购政策再次出现松绑。有消息显示,一则2021年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离婚限购”文件 被废止。第一财经记者拨打北京市住建委电话,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了此事。
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多更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