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ST康得发布公告,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起诉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7月22日获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ST康得请求法院判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 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ST康得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3.16亿元,其中122.1亿元存放于西单支行。不过,上述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同时*ST康得的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对122.1亿元存款是否真实存在强烈质疑。
根据此前公告,*ST康得已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