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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机构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互联网金融相关概念股掀涨停潮丨牛熊眼

第一财经 2019-09-05 12:01:08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罗懿

截至发稿,银之杰、同花顺、生意宝等7股涨停,顶点软件冲击涨停,金证股份、科蓝软件、信雅达等多股纷纷大涨。

9月5日早盘,互联网金融板块涨幅居前,截至发稿,银之杰、同花顺、生意宝等13股涨停,长亮科技、东方财富、信雅达等多股纷纷大涨。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通知明确,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二是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同时,通知强调,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接近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人士强调,借鉴国际经验,在营P2P网贷机构与征信中心或百行征信对接后,虽然未来有可能会退出,但底层贷款数据还在,因此借款人仍需还款。

另外,通知指出,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出台该通知旨在防止故意逃废债。P2P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体系有利于及时和有效防范风险,以及加快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若P2P网贷机构不接入征信系统,任由借款人随意不还钱和抵赖,会对平台造成非常大的风险和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通知对网贷行业是一个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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