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东方网力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原控股股东、现董事刘光于同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刘光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网力2019年巨亏超26亿元。公司公布的财报显示,2019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同比下降7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81亿元,同比下降952.13%。
根据东方网力此前回复交易所的公告,26亿巨亏中,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6亿至17亿元。而2019年三季末,东方网力合并报表应收账款总额,不过25.66亿元。一次性将一半以上应收账款核销掉,堪称大手笔。
在计提商誉减值的两家子公司中,有一家是东方网力上市当年的第二大客户,2016年被东方网力收购。而这家公司在半年前,吸引国资增资3.5亿元,但增资后,这家子公司的收入即骤降近90%,商誉减计为零,国资“蒙眼入坑”。
不止如此,2019年4月,四川省国资旗下的川投信产,以8亿价格接手东方网力原大股东刘光的7.45%股份。国资接手后,半年时间,公司先后曝出违约对外担保、巨亏、资金占用。
2019年12月,东方网力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刘光收到证监会责令改政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函,函件显示,东方网力与刘光共同为其他债务人违规担保,金额合计1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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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要求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交易所可适当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从严管理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等。
《退市意见》提出,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