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小牛集团)主要负责人彭铁等26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小牛集团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彭铁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5名被告人因参与集资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2021年1月,彭铁等人成立小牛集团以及“小牛投资”“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等子公司后,以P2P网贷及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131万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26亿元,其中126亿元未偿还。期间,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集团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支配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
法院认为,彭铁等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监管秩序,犯罪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以及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宣判。
据了解,彭铁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对被告人钟自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对被告人杨克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红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被告人肖星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肖星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